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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1.9万亿元额度将下达 三季度地方债发行或创年内高峰-环球滚动

时间:2023-05-09 19:52:5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者:DN032

据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地方债发行2.1万亿。另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截至5月8日,5月、6月各地地方债计划发行规模合计约1万亿元,再叠加4月份已发行的规模,二季度地方债发行规模预计将达到1.7万亿元。


【资料图】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发行规模和计划发行规模经常有出入,而考虑个别省份未披露发行计划,最终二季度地方债发行规模大概率超过前述数值。而从发行结构来看,预计二季度以再融资债券为主,一季度则是以新增债为主,主要原因在于新增债提前批额度在一季度发完大部分。

记者采访的财政系统人士认为,新增地方债剩余批次额度(约1.9万亿元)预计近期将下达,大部分将在三季度发行。再叠加三季度再融资债券的发行,三季度地方债发行规模预计将达到2.5万亿元左右,超过一季度、二季度,成为年内发行高峰。

发行计划以再融资债为主

记者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统计,截至5月8日,5月、6月各地地方债计划发行规模5367亿元、4640亿元。

分类别来看,五六月份发行计划中新增地方债、再融资地方债占比分别为四成、六成。其中,新增债券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是稳投资、稳经济的重要手段;再融资债券是指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

Wind显示,4月地方债发行中,再融资债占比接近一半,再叠加5月、6月发行计划看,二季度地方债发行将以再融资债为主,而在一季度新增债占比达到八成。

之所以二季度出现这一变化,一方面因为二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规模较大,需要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Wind数据显示,二季度地方债到期规模为1.27万亿元,相比一季度增加2.5倍。

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人士处了解到,对于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接续有以下要求:对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以及新预算法施行后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原则上允许地方政府按到期本金规模发行再融资债券,但发行规模应小于到期债券本金规模;对新预算法实施后(2015年1月1日)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到期后原则上由地方政府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债券与项目期限不匹配的,允许在同一项目周期内按到期本金规模发行再融资债券。

“我们要求,对预算法施行后新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到期后原则上由地方政府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再发行再融资专项债融资,这一要求相对更严格。”中部某省财政系统人士表示。

根据相关数据计算显示,近年来地方债到期后发行新债接续比例在86%左右。如果按此计算,二季度地方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规模预计超过1万亿元。而4月已发再融资债券和5、6月计划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规模合计约9100多亿元,换言之地方债再融资债的发行计划大部分已披露。

而二季度新增债发行占比回落主要因为,新增债提前批额度在一季度发完大部分,导致可供二季度发行的新增债额度低于一季度。

据记者了解,去年11月监管部门向地方下达了2023年提前批额度,其中新增专项债、新增一般债额度分别为2.19万亿元、0.43万亿元,合计约2.6万亿元。Wind数据显示,一季度新增地方债发行1.67万亿元,意味着剩余的提前批额度已不足万亿元。

“按照要求,2023年提前下达专项债务限额需在1月份尽快启动发行工作,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争取6月底前将债券资金使用完毕。但近期对使用时限的要求有所放松。”前述中部某省财政系统人士表示。

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二季度稳增长压力不大,决策层对使用时限的要求有所放松;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专项债的项目质量要求有所提高,多角度关注项目收益等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独家报道,近期监管部门组织地方开展专项债项目数据填报工作,要求地方通过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项目实际收益分年度(2015年-2022年)情况收支预算分年度情况等信息,以加强项目收益情况分析,防范专项债券风险。

剩余批次额度将下达

关于地方债的发行使用,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在4月18日财政部召开的2023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正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管理,指导地方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专项债券稳定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其中提到,要“将债务限额及时下达各地,并督促地方做好2023年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全国人大3月批准的预算报告显示,今年新增地方债限额为4.52万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额度3.8万亿元,相比去年增加0.15万亿元;新增一般债0.72万亿元,持平于去年。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财政部将额度分解后下达各地,各地依法调整预算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实践中,由于各地多数在5月左右调整预算,导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偏慢,出现“上半年无债可用、下半年集中发债”的情况,进而导致对有效投资拉动不足。

为此,2018年12月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的地方债额度也被市场称为“提前批”,一般在上年11月或者12月提前下达次年额度,扣除提前批的额度被称为“剩余批”。扣除提前批额度,2023年剩余批次额度约1.9万亿元,其中专项债1.6万亿元、一般债0.3万亿元。

2022年上半年由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增专项债的发行进度不断加快,当年3月底下达剩余批次新增地方债额度,不过正常年份通常在5月份下达。

记者采访的财政系统人士认为,剩余批次地方债额度预计近期将下达,为后续地方债发行提供新的“弹药”。在额度下达后,地方还需经过两个程序后才能发行债券:一是省级财政将额度分配至市县,市县将额度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匹配;二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相关预算调整方案,因为发行专项债将会增加当年财政收支规模,相应需要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经过这两个程序后,正常年份剩余批次地方债一般在6月中下旬发出。

按照往年惯例,今年“剩余批”1.9万亿元新增地方债预计大部分将在三季度发行。值得注意的是,Wind数据显示,三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到期规模为1.6万亿元,环比二季度增长四分之一。如按照86%的接续比例计算,三季度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预计在1.3万亿元左右,再加上新增地方债,二季度发行规模预计将达到2.5万亿元左右,超过一二季度,成为年内发行高峰。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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