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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是什么?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23-05-24 14:28:28 来源:名律网 发布者:DN032

办理小额贷款的条件是:

1.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2.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居民,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3.有稳定的收入,并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

5.贷款资金不能用于炒股、赌博、投资。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标签: 小额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利息 计息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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