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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险精神损害赔偿不能随便定吗?本车驾驶员死亡有交强险赔偿吗?

时间:2023-06-02 10:30:35 来源:产业经济网 发布者:DN032

强险精神损害赔偿不能随便定吗?

间接损失等四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垫付

保监会近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按照条款规定,在5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12项费用,但精神损害赔偿必须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结果,同时条款规定,间接损失不赔。

条款包括总则、定义、保险责任、垫付与追偿、责任免除、保险期间、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合同变更与终止、附则十个部分共二十七条。

条款规定,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与商业三者险不同,按照交强险条款规定,四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垫付抢救费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驾车的;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但是也有四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监会人士解释说,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在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将优先赔付交强险。交强险主要是对第三者进行赔偿,而本车驾驶员和车上人员并不在第三者的责任范围内,所以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本车驾驶员死亡有交强险赔偿吗?

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死亡的,交强险一般会进行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 交强险驾驶员有死亡赔偿吗 强险精神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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