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财经 > > 正文

“大单采购员”竟是个惯偷 天天微速讯

时间:2023-10-18 11:11:02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者:DN032


(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高健)“我是工地采购员,要二十双拖鞋,二十个饭盆,二十条毛巾,二十个……”在小区底商经营便利店的宋某接到了一个“大单”,可就在宋某忙着备货时,“采购员”不见了踪影。晚上盘货时,宋某发现柜台里少了十多条香烟。最终,警方将这个“采购员”抓获,原来他是一个专盯小卖部下手的惯偷。

 

“怎么回事?少了十多条香烟!”宋某结束了一天的营业,盘点了一下店内的货物,却发现柜台内少了十多条香烟。这么多香烟怎么不翼而飞了?幸亏店里装了监控,他赶紧让儿子帮忙查看:小偷竟然是中午的那个“顾客”。

宋某对这位“顾客”印象深刻——他是中午店里没什么人的时候进来的,戴着耳机边打电话边跟自己说需要给工地的工人们采购生活用品。由于要的物品量大又杂,宋某便穿梭在各个货架之间忙着备货。当时,宋某听见男子一直在讲电话,他一心找东西,就没太留意男子的动静。然而,等宋某将东西准备好拿回柜台后,男子却不见了踪影。宋某最初以为男子是出去打电话了,恰好又有别的顾客来买东西,宋某就忙别的去了。等了一阵,不见男子返回,宋某觉得奇怪,但也没多想,直到查看监控才发现,男子是趁自己在货架后面找东西时,将柜台内的香烟拿走,转移至便利店门口的袋子里。男子这样来回操作了五次,共拿走了十余条香烟。

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最终将其抓获。经查明,张华(化名)是一名惯犯,之前已经多次用类似方式在全国各地的便利店、小卖部实施盗窃,并被判过刑。近日,检方以盗窃罪对张华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商家,犯罪分子非常狡猾,经营者一定要保持警惕,遇到可疑的“顾客”一定要多留心,同时做好防盗措施,安装监控和门磁,不给嫌疑人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被盗,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北京晚报)

标签: 宋某 大单 顾客 男子 抓获

抢先读

相关文章

热文推荐

精彩放送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1-2023  产业研究网  www.coalstudy.com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 @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