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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时间:2023-06-17 02:13:28 来源:清廉海南网 发布者:DN032


(相关资料图)

近日,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屯昌县公安局南坤派出所原警务技术员张健彧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问题。2018年至2020年初,张健彧在担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管中队中队长、南坤派出所教导员期间,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名义低价购入建筑碎石,再高价卖给工程项目老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从中获利。此外,张健彧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张健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登记上交。

二、屯昌县公安局原警务保障室主任、二级警长吴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问题。2017年至2018年,吴萍利用担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业务经理王某某在设备采购、项目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某财物。此外,吴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吴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屯昌县屯城镇城北居委会包密头村居民小组原组长王光泽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财物问题。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王光泽应某公司项目总经理周某某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周某某所在公司在包密头村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周某某所送巨额财物。此外,王光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3月,王光泽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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