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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总部企业将上市主体迁入的 奖励300万元...合肥出台“总部经济10条”

时间:2023-08-22 19:50:3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者:DN032

8月22日下午,“合肥发布”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合肥市印发《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力争到2025年,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50家,实现三年翻一番,成为长三角总部经济重要集聚地。。

《若干政策》提出了荣誉激励、多作贡献奖励、核心员工激励、产业链对接和场景应用支持、金融支持、办公用房支持、用地保障、服务保障、出入境和通关便利、“一事一议”支持共10项支持政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其中,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利润和本地经济贡献两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年度本地经济贡献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的1%且不高于本地经济贡献增量的4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最高不超过20%可由企业发放给管理团队。

同时,在金融支持方面,对获得多作贡献奖励的总部企业,上一年度新增贷款的,按实际贷款利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总部企业将上市主体迁入合肥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5年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50家

《若干政策》指出,合肥市将加大总部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支持在肥企业打造制造基地+研发中心、销售中心、上市主体、供应商集群、配套基金“1+5”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50家,实现三年翻一番,成为长三角总部经济重要集聚地。

如何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合肥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从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成长型总部、直接认定型总部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比如,总部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是指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合肥市的企业。综合型总部要求在合肥市外拥有2家(含)以上分公司或控股50%(含)以上子公司,且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比例不低于20%。

其中,先进制造业要求上年度对合肥市的经济贡献3000万元(含)以上。如分属于建筑业,则总部或其下属企业具有一级(甲级)或一级(甲级)以上资质,上年度对合肥市的经济贡献5000万元(含)以上。

给予“真金白银”奖励

此次发布的10条举措主要包括荣誉激励、多作贡献奖励、核心员工激励、产业链对接和场景应用支持等方面。

据合肥日报,“本次出台的政策紧紧围绕打造‘1+5’发展格局,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比如在多作贡献奖励方面,《若干政策》明确,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利润和本地经济贡献两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年度本地经济贡献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的1%且不高于本地经济贡献增量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多作贡献奖励的总部企业,上一年度新增贷款的,按实际贷款利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总部企业将上市主体迁入合肥市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的信贷投放等。

此外,在核心员工激励方面,总部企业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其上年度工资性年收入的2%给予奖励。

软环境做足政策保障

大力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好总部企业在产业聚集、消费升级、人才引进、资本汇集等方面的优势,对于促进合肥市从“制造中心”向“价值中心”升级,迈上更高发展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如何在众多竞争者中吸引企业在合肥建设总部,需要在软环境上下功夫。”上述负责人表示。

从给予资金支持,到建立市领导联系总部企业制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若干政策》为总部企业的招引培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其中,在用地保障方面,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总部企业项目,按照新型产业用地方式供应土地。鼓励总部企业节约集约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办公用房方面,总部企业在合肥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分3年安排,每年不超过企业年度本地经济贡献。

在服务保障方面,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企业相关人才政策,并给予一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对非本市户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由企业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此外,本次《若干政策》指出,对在肥重点企业新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或对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为落实资金保障,将由市级和总部企业纳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总部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合肥市还将把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定期评估各县(市)区、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绩效,对总部企业招引和总部园区建设等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开发区在用地保障、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合肥实有人口突破1234万

万亿GDP、千万人口,历来是高能级城市的体现。

看经济实力,作为近年来公认的增速“黑马”,合肥实现了10年连跨七个千亿元台阶,全国排名十年前进了13位。2023年上半年合肥市GDP为5841.8亿元,同比增长6.1%,排名较2022年上升2位至第19名。

7月份合肥市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8%,分别高于全国10.1百分点和全省5.3个百分点。1-7月,合肥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分别高于全国4.8个百分点和全省1.4个百分点。截至今年7月末,合肥市本外币贷款余额26845亿元,同比增长16.8%,存贷比99.32%。

2023年上半年,合肥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30元,同比增长7.8%,高于GDP增速1.7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快于城镇2.6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7.85万人,同比增长8.2%。

看人口,安徽省统计局最新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合肥实有人口1234.4万人,其中户籍人口805.3万人,流动人口429.1万人。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合肥常住人口增速位居全国24座GDP万亿城市第三位。分析显示,合肥常住人口仍以迁移增长为主,2022年合肥迁移增长人口同比拉动总量增长1.4个百分点。此外,合肥的人口自然增长保持较高水平。合肥市常住人口中,自然增长率3.58‰,人口保持正增长。合肥人口占安徽全省比重由2021年的15.48%提高至2022年的15.72%,上升0.24个百分点,人口首位度再提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合肥发布、合肥日报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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